我并不热衷社交,但却喜欢聊天,不限男女,men’s talk,women’s talk,各得趣味。甚至是搭讪,也不计性别,前提是,搭讪的对象令我有不得不搭的冲动。
象有次在上海地铁2号线里,见一中年少妇,拖着一红色小型拉杆箱,不时抬头看站牌示意图。据说女人对自身的投资和开发,年纪越大越显得出,我看对她就是如此,一身黑色风衣,腰带束出明朗线条,再往上,浅浅梨窝,像极了CNBC Asia的记者——Christine Tan,是我欣赏的那类熟女,正巧,她们的肤色,不像时下众多小姑娘追逐的白皙,而是有点——有点像加州海滩的颜色。离岸的沙滩,因为被日光灼烤,水分蒸发呈明亮、轻盈的色彩,而被潮水冲刷、浸泡的部分,则见出厚实的重量,就是那样兼而有之的调和。
于是催生了开场白:
“你是去浦东机场吧?”
从她的眼神我读出一丝惊愕,接着是一分亲切,像姐姐。继而攀谈起来,得知她从江苏某地赶来,到机场接从美国读书回来的孩子。我告诉她磁悬浮几点停,坐几号大巴到虹口机场,周围哪里可以住。
不带目的性的交谈最愉快。这次和姐姐一起吃饭,她告诉我,对社交场合越来越失去兴趣,不想出于拓展人脉的动机,见着大人物就套话,有意去推销。记得我刚到北京上大学时,有次她很神秘的告诉我,有机会见外交部某位要员,经常在新闻联播露面的,她准备了几页关于国际形势外交政策新闻媒体的问题,想借机讨教,不知道该选哪些,问我拿主意。过几天后,我见她也没告诉我后续,就问她怎么样。她有气无力地说,根本没机会谈正事,虽说通过熟人引荐和那人靠得很近,但他们聊的无非声色犬马,还插些荤段子。晚餐后坐在轿车里,听那人一边和小情人打情骂俏,一边给老婆电话,说今天还有要务缠身,女儿的小提琴表演没空看了。她僵在车里怪不好意思的,找个借口就溜了,一如现在陪姐夫参加活动,没兴致索性半途就逃掉。她说一是年纪不小了,而且事业上已经有了相当成就,证明了自己,所以无欲无为,兴趣转移到了其他地方,每日学学画跳跳舞,再出去走走玩玩。姐夫老说她不爱看书,她辩护说,爱玩爱在户外晒太阳爱游荡本来就是人的天性。
姐夫报之以开怀的笑声,说,你厉害,既做过辩论手又做过主持人,嘴皮子耍不过你。他只是很随意套上件Polo衫,两片小眼睛稳居镜片之后。逮着他放肆大笑的当儿,姐姐忙让我看他是不是象某位卡通角色。谁?加菲猫!要是脸再圆一点,肉再挤一点,还真像。若是青春俊秀一些,也可以和《网球王子》中不二周助的月牙眼媲美。
我喜欢聊天,尤其和一眼看不透的人,有点像猜谜。在这上下打量的时刻,什么头衔、名气、成就,请你们一边乖乖喝茶去,我眼里认的,只有你——我的对象,给我的第一印象。于此倒和简·奥斯丁(Jane Austen)有几分投契,这个一辈子生活在小地方的小女人,没做过环球航海发现新大陆,也没去文明古国参军抗击野蛮人,所以在她的小说里,没有慷慨激昂的抒发,也极少见惊心动魄的描写。她把自己的小说比作“在象牙上作微雕”,有些什么玩意儿呢?舞会,宴席,沙龙,牌局,串门,男男女女在散步闲谈中,挑剔又敏锐的测评对方的manners,用流行语讲,叫相亲打分数。对了,要知道,《傲慢与偏见》(Pride and Prejudice)默默无闻时,书名正是《第一印象》(First Impressions)。
对势利的标准,我嫌俗气自然看不上眼。本人出发点纯粹是趣味和实验,attentive to evidence,即是,察言观色。比如打火点烟这么点小细节,也许能窥出点端倪和门道来,正是阅人的乐趣所在。
姐夫给我递火,批评我夹烟的姿势不专业,我反问:
“你能吐出象房子一样的烟圈吗?计划生育办坐班的男同志可以哦!“
老实说,和他说话压力很大,不停的challenge我,甚至不开口,一个眼神也象带着锋芒。但我十分享受,不管他是看在姐姐面子上给我些启发,还是看得起这个小伙子乐意和他分享一番,结果都是我受益。对某方面比我强的人,我的态度是,事上以敬。我也并不全盘认同他的言论,到脑子里还得经过番质疑和交锋,如此才称得上思想的激荡。
有哥们儿在金融圈混的告诉我,了解一个公司和企业,财务报表这样冷冰冰的数字,几秒就可略过,机器和程序也能胜任,真正有价值的判断和预见,更多来源于实地登门的拜访,准确的说,是闲谈。职业和技能固然重要,生活是更广阔的另一番天地。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,眼光只在票子、车子、房子和女人上打转的,我不相信他可以做出什么了不得的事来。
和姐夫初次见面,饭桌上,作为长辈,他送我一件小“礼物”,简言之,两句话:
“一,把人做好,二,把事做好。”
姐姐一直在旁边埋怨:“你这个人,又不清楚人家的情况,啰里啰唆胡说些什么啊”她的语气柔柔的,象是有次在回家的火车上,她和我说,路上有人向她推销戒指,她看着成色还不错,想买轮送给妈妈,后来知道被骗了。生气都生得那么温和,有仪态。
趁他们各自上洗手间,我和他们有了单独说话的机会。
姐夫走了,姐姐问我:“他和我给你看过的照片有什么区别?”
答:“好像瘦一些,老一点”
姐姐:“…….”
姐夫回来,姐姐又走了。她穿件碎花连衣裙,很随意的装扮。看着她的背影,我一下出了神,好像回到了9年前,大学注册报到的第一天,一起在南门外一家馆子吃了晚饭,还记着是番茄炒蛋,然后就说再见,也是这么注视着她离去,好舍不得,好害怕,就剩我孤零零一个了。接下来几个月,都沉浸在想家的恍惚中,幸亏每到周末,姐姐就叫我去他家,那时她和男友挤在北蜂窝的小房子里,和亲戚共用的,狭窄得摆了沙发和一张四方桌,要弯着身子过去才能到床上。而北蜂窝也真象蜂窝一样的迷宫,头几次我绕来绕去愣是找不到,只好跑到附近菜市场旁边的小店,找电话给姐姐的BP机留言,然后她出来接我。我们要么在家烫火锅,要么出去吃馆子,接着她会带我去逛天安门和前门,或是商场买衣服,说妈妈给我灌输的审美太老套了,得变变。完了送我上车,硬要往我手里塞10块钱。回学校是320,那种两节开起来一甩一甩的老公交车,售票员大妈操着京片子吆喝,座位是钢架冷冰冰的,我回去的时候人少一般都有空位。下车象到了农村,知了和蛐蛐争鸣,听得心慌慌,四环要过两年才修到这儿呢。分不清东南西北,找大爷问路,他嘴一努,那边这边再那边,我脸皮薄不好意思缠着问清楚,总是傻傻走反了冤枉路。等到了宿舍,室友问我到哪快活去了,你姐姐打了几个电话问你到了没。
“我见过的女人中,姐姐处事是非常周到和婉转的。”
姐夫吐了口烟:“你刚才说的很好,婚姻就像网球双打,要互相补位。我们都离过婚……”
我沾酒就上脸,已经胀得通红。姐夫大呼过瘾,又给各自满满倒上一杯。顾着一旁持家人的脸色,耸耸肩,难得碰上你们家有能喝的。转头看我,叹了口气:
“唉,年轻真好!”
“四十岁也不赖,一切才刚刚开始!”
酒过三巡,我称赞姐夫是草莽气中透出书卷气,而我呢,尚在书卷气外探寻草莽气。半醉半醒间,恰借酒意吐真言:
“对爸妈,我有愧疚”
说到这,一不小心差点没被烟呛出泪来。
从小到大,一直被父母视为骄傲,何愧之有?我自己明白。《颐和园》中,余虹说了句刺痛我的话:“为了欲望和浪漫的天性……”为了欲望和浪漫的天性,我将付出代价——沉痛的代价,已横亘在将来,远远的,隐隐的。
要说怕不怕,现在就可以斩钉截铁的回答:不怕!论及后不后悔,要几十年后才能尘埃落定。对既成的现实,我并不全然接受,心里存着怀疑,我也在找,找一个答案。
木心在《童年随之而去》中,写他不满十岁,已经知道寺、庙、院、殿、观、宫、庵的区别,随母亲姨妈上山做佛事,会好奇和尚怎么住在庵里。最后,他念念不忘的饭碗,叫做越窑夗,老法师特意相赠的,坐船回家时,舀河水顺手泼去——脱手,碗飞掉了!
母亲出舱来,端一碗印花艾饺。
“有人会捞得的,就是沉了,将来有人会捞起来的。只要不碎就好——吃吧,不要想了,吃完进舱来喝热菜……这种事以后多着呢。”
小小孩童默默记着了:
“最后一句很轻很轻,什么意思?
现在回想起来,真是可怕的预言,我的一生中,确实多的是这种事,比越窑夗,珍贵百倍千倍万倍的物和人,都已一一脱手而去,有的甚至是碎了。”
读来剀切简美。因此,我在小茕博客上写下一句评论:
“写字就像还债,逐日债台高筑,却欣欣然迎向破产。”
看来没头没脑,于理不通。
欠什么呢?欠一本书,欠一首歌,欠一句话,欠一样物,欠一件事,欠一段恩,欠一番情,欠一个人。
欣欣然什么呢?努力赚钱补上缺口,固是乐事,奇在往往入不敷出,越欠越多,反而更是心喜,悲中见喜。木心对读者有期望,从悲中读出喜来。要象索债者的理直气壮,索得不住口住手。
于是我打算勤快点,立即还掉几笔以求远行安心。

有期不知名的电视节目,讲浙江的乡下汉,五十岁,反反复复往上海意大利领事馆,跑了不知道多少趟。为什么呢?看他的长相,鹰钩鼻,眼睛轮廓深,头发微卷黏着股乡土气,从怀里颤巍巍摸出张老照片,四角卷边,泛黄了,只见哥特式尖顶直插天空。他说他母亲,出生在意大利小镇,二战时来中国,嫁了当地人,就再没回过故乡。他记得小时候,母亲每天不知道要看上这张照片多少遍,也不说话,去世时是很珍贵的遗物。他一直想完成她的遗愿,去意大利再看看那尖顶,但领事馆一定要他联系到意大利的亲人,证明身份后才能给签证。苍天不负苦心人,替他奔波的联系人,终于捎来了喜讯。
农家院子里点起了鞭炮,噼里啪啦炸得四散。他的儿子,英俊的小伙,印着地中海轮廓的脸庞左顾右盼,忙不迭招呼上门来道喜的街坊邻居。将要随父亲一同探亲的喜悦和憧憬,挂在脸上,和乡亲们有说不完的长短,反倒是父亲,变得一声也不吭。而孩子的妈,站在屋里,一束日光透过天井,照出脸上的沧桑,往身后狭长的过道外,烟尘氤氲,人头攒动。记者问,你跟着去吗?不去,那又不是我老家,我去干嘛。那你愿意丈夫和儿子回去吗?万一他们就留在那里了呢?一直表现寡言的农妇胀着脸,也顾不得口舌打结,从丈夫几十年前唠叨起,如数家珍,最后针对记者的假设,不忘答上段如果那么。
踏上故土,第一站,并不是母亲的出生地,而是亲眼一睹照片中的尖顶——米兰大教堂。他仔细的在广场中走动,时时仰头望向蓝天,直到把角度调整到和照片中一致。忍不住紧紧抱住儿子,老泪纵横——一模一样,照片和实景一模一样,这么多年,一点也没变!
来到魂牵梦萦的小镇,叔伯阿姨们一起拥抱他,翻出母亲年轻时的照片一一比对,多么像多么像。奇的是,这些老头子老太婆,竟然也和我看过的电影中几乎一模一样!
几天里,尽管语言不通,好像还是要把一辈子的话聊完,一辈子的意大利菜尝遍。长辈们四下奔走为父子俩找工作,最后通过镇长推荐找到图书馆的职位,父子俩却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——回中国,理由:一,已经忘掉了母语,不胜任长期生活,二,中国才是我的窝。
临行深深拥吻,依依道别,最后的心愿——再看那尖顶一眼。
伟大的米兰大教堂!和大地融为一体的米兰大教堂!
木心评昆德拉,带根的流浪人,本土意识在去国后没有枯竭衰败,沦为堪堪凭吊的乡愁,反而不以法国为异乡,旧阅历得到了新印证。嘿,老爷子分明是借他人的事,明自己的志嘛。
而我赖以生长的根在哪里?贾樟柯、娄烨的某几部片子,来来回回的看,一遍比一遍入味,因为深深触及到来处。人物可以是虚构的,故事可以是设计的,但感情是千真万确的。这个国度,这个时代,什么都在变,什么都可以变,历史被遗忘,被粉饰,尖顶被推倒,被淹没,或许还有几座勉强供奉着,已了无生气,于我并不切身。
既然找不到尖的,暂借平的一用——我家的阳台。随父母一共搬过3次家,离开他们独立之后的不算,要说的阳台,是停留在我的记忆中最长的,整整10年。它的外观和摆设我不太记得了,大概是用来堆放杂物和晾衣服的,除此外还有一半空间。对它利用率最高的,要数我家的猫咪,它可以在护栏的白瓷砖台面上悠然散步,或是午饭后横卧在楼下人家的塑料遮雨棚上,眯起眼睛晒太阳,不时舔舔嘴。它是我家养的最后一只猫,养的时间最长有5年,拿来时还是巴掌大的小猫仔,完全没牙齿,妈妈担心养不活,每日给它盛上碗牛奶,很快就能蹦上沙发了。这只快乐的小母猫,一来就融入了家庭,我们一直懒得给它取名,就唤它猫猫、咪咪、懒猫猫、馋猫猫、死猫猫、喵打滚,是在把它送人后,妈妈才给它补了个名字——雪雪,因为周身毛色雪白,灰白胡须,只有眼角染了几点黑斑。养它的动机很直接——老鼠,果然尽忠职守,楼上楼下的邻居抱怨说,老鼠都被赶到他们家去了,要借它来养几天!
放学后,我有时会到阳台上陪雪雪看风景。因为父母职业的关系,我家总安置在铁路边,楼下隔着坑坑洼洼的泥路立着一排平房小商铺,附近的农民会挑在这个时候,夹道摆出箩筐,就地叫卖蔬菜肉类水果。再往远方跨过一道道铁轨,围墙后参天大树亘列,理查德·克莱德曼的琴键声从茂密枝叶中汩汩涌出,赢得余霞回首。
雪雪探起头,竖起耳朵,过了十来秒,通勤车像愤怒的公牛,喷着粗气,淹没了此起彼伏的讨价还价声。不多久,就能听见妈妈扯开嗓门的说笑声,雪雪一个竦身,窜进屋里,跃上沙发,勉强直立以爪子倚弄门把手。红烧鳝鱼是我和它的最爱,我嚼肉,剩下的骨头归它。
阳台固然是雪雪的王国,却也一度是它的落难地。它对邻居家充满好奇心,喜欢飞身前去作不速之客,在未成年前好几次沦落成失足青年。一天早晨,我们发现它又失踪了,爸妈按例去上下左右的邻居敲门,“没有呀,没看到它呀”,得来失望的回答,我们以为它不知发什么小脾气,离家出走了。第二天,我还不死心,又绕着楼找了一圈,忽然听见微弱的喵喵叫,原来它藏在一楼阳台下细长的窄缝里,脏兮兮的几乎认不出来了。我蹲下伸手去够它,够不着,唤它也不动,往周围转了圈,捡根树干,连拽带捅把它弄了出来。抱回家,马上一瘸一拐的奔厕所去撒尿,可怜的咧,还不忘遵守家规。
一岁后它长得筋骨强健,跳跃力惊人,仍然喜欢去拜访别家,但再没失手过。唯一一次“失踪”,害我们找了半天,你猜藏在哪里?原来是老式壁挂空调和墙之间的小缝里,只见一个懒腰伸出,害人哭笑不得。
雪雪怕生人,一见就嗖一声窜进床底,露出红眼警惕的望着外面。但它记性好,我离家1年后返回,也还认得我,因为我从不像爸妈那样在饭桌下宠它馋嘴,所以不会很热情,只是喵喵招呼一两声。一年春节回爸妈的新家,再没见到那熟悉的身影,听到那亲切的呼唤,觉得好像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,怀疑不是我的家了。再问之下,是嫌它会抓沙发,要换新家具,所以就送给楼下的招待所了。它还是那么灵,被关在卷帘门内,听见妈妈路过的鞋跟敲地声,会喵喵喵一直叫,听着心头涌起悲凉的寒意。
为这件事,还有做决定前根本没征求过我的意见,我对爸妈很生气,甚至有一丝恨,为什么这么绝情?家具有什么大不了的?抓烂就抓烂吧,随它去!
后来我家再没养过猫,如果雪雪还健在,是祖奶奶级别的猫咪了吧!可是,它的形象越来越变得可疑,留不住,只能借着同样模糊的阳台来挽回一些些。
我亦是在这阳台上看了第一本武侠小说——梁羽生的《广陵剑》,大概11岁的时候,上中下厚厚三册,一共50回。故事发生在明朝土木堡之变后,开头的场景是在桂林,梁笔下桂林、苏州、大理的风光民俗尤其瑰丽。少年遇上落难大侠,和爷爷一起搭救,不幸受歹人设计双双遇难。他带上祖传的广陵散,和大侠托付的宝刀,去转交给他女儿,途中风波迭起,遇上高人传授绝世剑法,亦和大侠之女发生情愫,烟雨江南,风沙漠北,几起几落。结局相当悲惨,他中毒将亡,豁尽余力弹广陵散以酬爱侣知己,剑法和琴意终成绝唱。
我坐在小板凳上读小说,外婆就半躺在藤椅上眯眼掐佛珠。我看完几章,就开始抱怨,谁谁谁买了新的文具和玩具,多么漂亮,爸妈都不给我买!
当时很怕爸妈去学校接送我,或是开家长会。他们太平凡普通,一点没有明星的派头和场面,会丢我的面子。外婆沉默了一阵,轻声说:
“娃子,你爸妈现在条件不好,以后会好起来的”
因为他们不给我买游戏机,我就去街边的游戏室打游戏。常去的那家,建在小土坡上,要爬坎上去,屋里水泥地板,几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摆着任天堂的红白机,找老板交钱,插上卡就能计时玩。我带外婆去过几次,一路上不停说她,“你怎么走得这么慢啊!”到了就向外婆炫耀技术,指着屏幕上的小人:
“这就是我,我是地球人,那些是外星人,他们来侵略地球,都被我消灭了!”
一次独自前往,正玩得开心,一只手指敲我的头,回头看,这老太婆,关键时刻怎么来捣乱。
“时间还没到呢,还有半小时!”
“去医院看你爸爸。”
我不说话了。爸爸得了椎间盘突出,我长大后才知道是什么病。
他在病床上痛得要命,失了一半人形,连声对外婆呻吟:“不要活了~死了算了~”
遭到厉声斥责:“你还有老婆娃儿,啷个能说死嘛!”
外婆去世前见爸爸的最后一面,说我妈脾气烈,嘱咐他护着我,不要被她打骂出毛病来。
《千江有水千江月》里,萧丽红写贞观为外婆守灵,用了八个字:亲恩难报,难报亲恩。作者敬重的情境,不只挂在字面,还在音韵中回响。小说最后,大信疏远了贞观,来得突然,有人评价交代不清是败笔。可知现实中贞观和大信的姻缘如何?写自己最难,难在直见性情,难得几乎下不了笔。化身是个不错的折衷,另辟蹊径,别开生面。海棠诗社的少男少女,吟诗作对争奇斗艳,其实都出自曹雪芹一人手笔。他真是写得酣畅淋漓。
必得要离开一人一事一时一地很远很远,我才能开始感受到他们强烈的存在过,此情可待成追忆。
《洛神赋》中,“神光离合,乍阴乍阳”一句令我仰慕不已,实是暗合心目中完美情人的形象。其实哪来形象,只有想象,所谓完美,也就一点也不能落实。上海是幽居的情人,精致、剔透,但却不因此以为格局小。我存着为她作赋的心意,但一来自知功力浅薄,唯恐辜负,另则是离得还不够远,情障未除。
有朋友在上海,拆迁到哪,就写生到哪。去年从她那里买了幅水彩画,画的早晨闹市。那扇撑开的窗,据说瞿秋白曾住过。没来由的想借武汉一处地方来命名——胭脂坪。是武昌的一条小巷弄,我没去过,从《颐和园》里看到的。买画的动机很简单——喜欢,我从画中嗅到一股气息,是老人临死前的气息,定格在遗像中,格外安详。

去年爸妈来上海看我,算是践行吧。因为爸爸从干了半辈子的工会主席上退下来,开始做车站安检工作,所以坐火车免费。在上海南站接到他们后,就开始和我说是坐的软卧,一路上列车员端茶送水送饭,照顾得多周到。我数着他们皱纹和白发,听得心不在焉,只“嗯,啊,哦”的应着。
在我开的宾馆住了一天,他们说什么都非要跑我的狗窝猪圈来一起挤。退了房,去九江路的渝信川菜吃晚饭,说起养了一只新的狗儿,博美犬,很爱叫,讨人喜欢,要我春节回去看看。我知道他们把狗也是当成猫来养,饭桌下把它惯得很馋,还有,把人家闷在家里也从来不牵出去溜溜。想着暗暗好笑。
之前养的一只狗儿,我没见过,妈妈很是喜欢,说它每天都安静的躺在沙发上,也不叫,极文静乖巧,就是上厕所的习惯没养好。一次妈妈在厨房做菜,它撒了尿在地板上,她一着急去拿拖把,踩地板上滑倒了,当场手就折断了,去西南医院接好休养了半年才复原。爸爸就一直在她耳边念叨这狗是妖精,命数和她相克,实在抵不住就把它送人了。听人说这狗恋家,去了新处不吃不喝,几天就饿死了。妈妈伤心的哭了几天几夜,说是以后养的狗不管怎么样坚决不送人。见多了世间的聚散离别,这个年轻时脾性风风火火的女人,也渐渐柔软了。
忆及几年前被送走的雪雪,我发现对他们的记恨已经很淡很轻。那只是一件小事。
晚饭后,迎父母大人去住处视察。果然有诸多不满。
“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,你在外面怎么让我们放心!”
他们眼里永远长不大的小孩子,永远需要他们的照顾。像我妈说的:
“你就是长得比天高,在老娘眼里也不如一颗葱”
他们开始不理会我,完全按照他们的意愿去收拾打扫房间。那一刻,好象到了8年前,他们送我到北京。快要回家了,妈妈和姐姐对坐在床沿,紧紧握住她的手,前面说了什么我没听清,只记得最后一句:
“我把XX交给你了。”
之前高三这一年很不顺,先是一天下晚自习后,路上遇到一伙抢劫的,我反抗被人摁住头用膝盖磕破了鼻梁。逃回家时,满脸是血,衣服鞋子上也溅得处处染红,一开门,妈妈见我大惊:
“造孽啊!”
她慌张得去敲隔壁的门:“夏XX!夏XX!”人出去了,然后叮叮咚咚跑上楼,幸好楼上黄伯伯在,麻烦他陪我们母子去医院。那时从我出生前爸妈就一直工作的工务段,遇上国企改制,被“下课”了,下岗的下岗,调遣的调遣,20年的同事七零八散。我爸爸算是还不错的,调去了内江,只是离家远,一周回家一趟。妈妈很不满,认为发配边疆被人算计了,她那样火爆的性子,冲去领导办公室大闹天宫,回到家也吵,说男人窝囊要离婚。
夜里的路上,风冷飕飕的吹,月影徘徊于昏黄路灯下。我不停安抚她:
“妈妈,我没事,没流血了。”
医生用钳子向我鼻孔里塞进止血和消毒贴膜,本该很疼的,但完全没了感觉。她说幸好鼻骨没断。回到家,因为要保持血液流通,我不能躺下,就靠在沙发上。雪雪不懂事,还想凑上来往被窝里钻,被妈妈一巴掌拍下去,轰进厕所里锁起来。是夜,她守在我身边,直到过了医生吩咐的时限,我才回自己的床睡下。
清晨,爸爸赶回来了。我在卧室听见她劈头第一句话:“你儿子都快要死了!”
在家静养一周后,伤好了,可是接下来麻烦不断。那年高考体检,查出来有肺结核,眼看还有两月就轮到考试要失去资格。爸妈找以前的同事——万叔叔,得了肝癌正在那家医院住院,和主任护士长院长混得很熟,疏通了关系把体检证明压下来,只说是肺炎,过段时间复查。
妈妈很着急,常常在家上香请外婆开眼,一边又怪,你怎么都不保佑我们XX啊!
爸妈带我上歌乐山传染病医院,确诊了是肺结核。主治医师是个爽朗的中年人,嗓门洪亮,一来二去了解了情况,说他的女儿和我同一级,也要高考,所以非常理解爸妈的心情,他说我的情况是:一,早期感染;二,小伙子年轻,身体处在上升阶段,新陈代谢快;三,他会竭尽所能,用最好的药。
“请你们放心!说不定一个月就能通过复查!”
事实当然如他们所愿。遗憾的是,万叔叔的肝癌到了晚期,他去世时我已经在北京。暑假回家,妈妈带我去拜见他的遗像和骨灰,要我一定磕几个响头。小时候一直觉得万叔叔很凶,暗地里怕他躲着他,这三拜天地坦然。
沉沉的鼾声将思绪打断,使我悚然惊觉,竟然想不起上次听见这声音是何时?!一个画面隐约跳出来,我仰卧在床上,突然吐了,污物喷洒在床上。妈妈一边用湿毛巾擦我的身子,一半皱起眉头咬牙切齿:
“这个死娃儿,让你吃吃吃!老子明儿饿你一天,吃个王叉叉!”
我从来记不住他们的生日,借口是,不习惯用农历。依惯例,每逢妈妈生日,爸爸会先打电话给我,问候几句,接着提醒我晚上打电话回家,祝妈妈生日快乐。反过来爸爸过生日亦如是。
躺在地铺上,听挂钟嘀嗒嘀嗒。注定不眠之夜,想起小时候对他们的种种嫌弃,要撇清关系,忍不住摇头笑了。
但我能记住姐姐的生日,因为都按公历过,正好是妇女节的前一天。有时也诧异于自己,能从七零八落的记忆中信手掏出一段碎片来。姐姐的上段婚姻病入膏肓时,将死未死,备受煎熬。在长辈面前,总是拉出笑容,但水汪汪的大眼睛掩不住憔悴。和我单独在一起时,她的情绪才略作舒缓,愿意说上更多,尽管已在电话中听过她的倾诉,但是面对面望着恍恍泪光,才切身感受到,感情世界中的怨怼,如小刀徐徐剔肉,作为旁观者,只有虚弱无力。忽然迸出个莫名其妙的问题:
“你还记得那个梦想吗?”
脱口而出后,醒觉在潜意识中,这个问题停驻很久了。是什么梦想呢?还是在她毕业刚工作时,被忙不完的事务压着疲于奔命,把老板厉声训斥当作家常便饭,好不容易轮到个可以不必担惊受怕的周日,叫上熟识的外教,骑车去颐和园踏青。那个肉垮垮的美国妇人,来自麻省,讲起件奇事——一夜之间,波士顿大学的某堵墙上,凸出来一高一矮两条身影,没有面孔,线条被夸张到很细长,携手同行,在沙滩上踩下一串相伴相依的脚印,是凹进去的。
姐姐向我转述时,低眉垂目,眼里绽放着光彩,骄傲的直抵话尾。我亦一直把它藏在心里。人世固然有花开花谢,兰凋桂折,我唯愿她永远如夏日荷花初开时,天清地明。
“你还记得那个梦想吗?”

晴空万里的海岸线,如画布铺展,任浦浦连帆舳舻千里的想象忘情驰骋。若能倚栏凭风,作上一辈子画,描绘那画不尽的日升月落、潮涨潮退,岂非美事一桩?但我只是满怀心事的过客。昔日的风尘与硝烟沉入蔚蓝的天空,体形高大舒展的海鸟翱翔着,好像已经造访这座海港几世几劫。
本来温柔敦厚的天气倏忽翻脸,对流的云层移至头顶,轰然就是一阵滂沱。我陷入悠缓的等待,雨雾蒙蒙,仿佛等着情人向我走来,又弃我而去,摇摇晃晃的梦境触手可及。
新雨后洗净铅华的澄静,挂在那些ABC稚气的脸上。他们忘乎所以的玩,玩洋腔洋调,玩Hip Hop,玩Mix & Match,玩极限运动,他们真是会玩。某些场合下,瞧他们窘着脸,卷着舌头,一个一个中文往外挤的认真劲,可爱极了。咸咸海风捎来故土的气息,从那黄皮肤、黑眼睛里,我读出中原板荡的依稀痕迹。
“Everything is different. Everyone is unique.” 遥远的呼唤在传递,从哈德逊河到瓦尔登湖,从新英格兰到硅谷航天城。
“As they say here ‘You da man!’.” Da man?意想不到的称赞,饱含美中友谊的结晶,和嘻哈达人扯上点关系,替我圆“明星梦”的家伙,有个不同凡响的名字——爱睿客Erik。
意大利人家底殷实,或许有些没落,骨子里依然透着贵族气,对妇女调情是男子必备的德行。美国牛仔们自叹不如,他们实在土气、傻气到盎然。纽约,纽约,万国之都,绰号大苹果(the Big Apple),但不是它被人啃,而是反过来slurp整个世界,啧啧吃,嚼得津津有味。笃信上帝的美国人有理由乐观,没宗教情结的中国人亦有完全不一样的达观。你看,端午将至,屈子投江的忌日,家国之痛,吾乡吾民,将悲尽兴来,赛龙舟,吃粽子,不亦乐乎。
姐夫最后告诫我“要遵守和服从规律”,我自有番高论:
“很久以前,人们羡慕鸟儿有翅膀,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天空飞翔,但只能干瞪眼,因为受制于重力约束。但是这个空想一直没被遗忘,后来科学和技术发展,成功试验和制造了飞行器,梦成真了,既是突破同时也符合规律,因为遵循空气动力学的原理。人类和自然达成了新的契约。”
云蒙蒙,烟渺渺,
釜底鱼,笼中鸟。
何如直上转扶摇,
足乱浮云众山小。
沧海水,野日黄,
万里波涛帆与樯,
南溟宝库无尽藏,
变化鲲鹏出海峤,
男儿意气在四方。
—— 日据时期,台湾南社诗人,黄欣
朱光潜也讨论过“力学”,他鼓舞年轻人,“要克服惯性惰性,激起‘男性的抗议’,走阻力最大的路径勇往直前”。既对也不对。
我的世界运转得飞快,岁月骎骎然奔走。我在找,找一座恒久不变的尖顶,容纳所有的经验和想象,我愿化身巨树飞鸟,连接起大地和天空。
列夫·托尔斯泰说:“我们到陌生城市,还不是凭几个建筑物的尖顶来识别的么,后日离开了,记得起的也就只几个尖顶。”
带根去流浪,且把纽约作故都,歌舞笙箫入长安。
畴昔,王右丞有此探问:
君自故乡来,
应知故乡事。
来日绮窗前,
寒梅著花未?
又曰:
红豆生南国,
春来发几枝?
愿君多采撷,
此物最相思。
众家悦然,优哉游哉,应之和之。
杨巨源:
诗家清景在新春,
绿柳才黄半未匀。
于史良:
掬水月在手,
弄花香满衣。
孟郊:
春风得意马蹄疾,
一日看尽长安花。
韩翃:
春城无处不飞花,
寒食东风玉柳斜。
李太白:
云想衣裳花想容,
春风拂槛露华浓。
杜子美:
晓看红湿处,
花重锦官城。
李义山:
水仙已乘鲤鱼去,
一夜芙蕖红泪多。
杜牧之:
娉娉袅袅十三馀,
豆蔻梢头二月初。


富士单元剧《天之骄女——越路吹雪》,首尾极尽浪漫花事,是在北海道的远轻町,初秋日和,长空辽阔,遍野的波斯菊(Garden Cosmos)沿山丘起伏,清风如燕衔香来,带起微澜往远方卷去。女诗人岩谷时子,吟着《不眠夜的长恨歌》,缅怀故友,驻足层层涟漪的中心,百花深处,谁说桃李不言?
俊俏少女,两条小辫子,素黑色打扮,碎步踏入花海,停下来爱抚花朵,嫩粉花瓣托起亮黄花蕊,一盏盏亭亭玉立,摇曳生姿。她哼唱起越路吹雪的成名曲——《爱的赞歌》(Hymne à l'amour),由时子填词,云波万里不尽,尤见悠远。
“喜欢唱歌吗?”
“是的,知道越路吹雪吧?”
时子颔首不语。
“妈妈是她的歌迷,我很小就一直听她的歌。”
“所以会唱这首歌?”
“是的,她是我的偶像。希望能成为越路小姐那样的歌手。”
“是吗?”